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几点意见(征求意见稿,摘要)
完善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各级教研机构要将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工作重心要下移到学校。加强指导和服务.教研人员要深入课堂,以教师在课程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校本教研的研究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增强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研部门要牵头建立区域性教研网络,灵活运用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整体提高学区内各学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教研部门要研究并倡导创设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教学环境,提倡师生互动、共同学习,引导学校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学习型组织.
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是中小学最基本的教学活动,教研人员和教师要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教学设计、环境创设、教学组织、师生互动、资源利用、评价反馈等方面深入研究,要在学校教育的各环节渗透德育,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强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学科教学活动的整合与协调,促进学生全面而健康地成长.
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坚持以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为依据,定期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教育的主要因素,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管理质量提供政策依据;为教研部门、学校和教师总结成功经验、发现教学中的不足、形成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要改变目前单纯依靠教研员或教师个人经验开展教学研究,指导教学的状况,形成以教学经验、学业质量分析数据和地方教学实际相结合的教学研究指导体系,稳定、持续、均衡提高教学质量.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在课程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教学指导与优秀教学经验推广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各级中小学教研室是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实施,地方、学校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课堂教学改革,以及评价、考试等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的专业机构;同时承担着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支持服务与教学指导的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要制定教研工作条例和教研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研部门职责,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把教研机构建设成为当地的课程发展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和教学资源中心.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教研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必需的教学研究工作经费,禁止教研系统或教研员利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